周三早晨七点,云湖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外已经挤满了人。
除了双方当事人和律师,还有七八个扛着摄像机的记者——张胖子不知通过什么渠道,把案子捅给了媒体。法警在门口维持秩序,声音里带着压抑的紧张:“旁听人员请排队登记,记者同志,设备不能带进去……”
苏清越提前半小时到了法庭,检查录音录像设备,测试电脑录入系统。她的手指在键盘上试了试手感,又确认了一遍案卷里标记的重点问题。
八点四十分,李明穿着法袍走进来。他脸色有些苍白,眼下有淡淡的青黑,但神情还算镇定。
“都准备好了?”他问苏清越。
“准备好了,庭长。”
李明点点头,走到审判席,把卷宗放好,调整了一下麦克风。他的动作比平时慢,像是每个细节都要确认再三。
八点五十五分,当事人入场。
张胖子今天穿了件深色西装,但衬衫领口撑得有些紧,身后跟着两个律师和一个提着公文包的助理。街道办那边来了三个人:主任老刘、副主任,还有一个区司法局派来的法律顾问。
记者席在后排,长枪短炮对准了审判区。
九点整,法槌落下。
“云湖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审理原告张建军诉被告云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李明的声音通过音响传出来,带着法庭特有的威严,“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庭审按照程序推进。张胖子的律师是省城请来的,说话带着京腔,一开口就火力全开:
“审判长,我方认为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存在多项严重违法。第一,依据违法。被告援引的《云湖区旧城改造实施办法》仅是规范性文件,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权。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执行必须由法律设定……”
“反对。”街道办的法律顾问立刻站起来,“《实施办法》是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李明看向原告律师:“继续。”
“第二,程序违法。被告未依法进行催告,未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苏清越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这些辩论点她都在卷宗里预见过,记录起来驾轻就熟,还能分神观察双方当事人的表情——张胖子嘴角微扬,有种成竹在胸的得意;街道办刘主任则脸色铁青,手指在桌面上无意识地敲击。
法庭调查阶段,争议焦点集中在评估报告上。
原告方拿出了自己委托的评估报告原件,还有评估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这是国家一级房地产估价师出具的正式报告,每平米4200元的评估价符合当前市场行情。”
被告方则坚持:“我方委托的评估机构是经过公开招标选定的,程序合法合规。至于评估价差异,是因为双方采用的评估时点不同——我方报告基于三年前的基准日价格,而原告报告使用的是当前价格。”
“这就是问题所在!”原告律师提高音量,“强制拆除发生在三年前,但补偿款到今天都没有足额支付。这三年的利息损失、物价上涨带来的实际购买力下降,这些难道不该考虑吗?”
旁听席传来轻微的骚动。记者们低头快速记录。
李明敲了下法槌:“保持肃静。原告代理人,请围绕证据发表意见。”
“好的审判长。”律师调整了一下语气,“我方第三项主张,是关于评估机构的选择。经查,被告委托的诚信评估公司,在2018年曾因违规操作被省住建厅通报批评。选择这样一家有不良记录的机构,程序正当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