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任命仪式在省高法大法庭举行。深红色的帷幕前,国徽高悬,庄严肃穆。苏清越和其他七名新任审判员站成一排,面对宪法宣誓。她穿着崭新的法官袍,黑色法袍的领口露出暗红色衬衣,胸前的法徽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声音在穹顶下回响。宣誓完毕,省高法院长逐一为他们佩戴法徽。轮到苏清越时,这位头发花白的老院长多看了她一眼:“苏清越同志,你是我院近十年来最年轻的审判员。希望你不负期望。”
“我一定努力。”苏清越微微躬身。
仪式结束后,孙主任在走廊叫住她:“任命文件已经发到云湖法院了,你的组织关系正式转到省高法。不过根据院里安排,你暂时还在研究室工作,同时参与民四庭的案件审理。”
“我明白。”
“今天下午民四庭有个案件合议,你一起去。”孙主任递给她一份卷宗,“就是这个,鑫旺化工案二审。赵庭长特意点名让你参加。”
苏清越接过卷宗,封面上写着“东州市环境保护协会诉云湖区鑫旺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二审”。她翻开第一页,是上诉状副本。环保协会的上诉理由有三条,第一条就是“原审法院未支持惩罚性赔偿系适用法律错误”。
她快速浏览。上诉状写得很有水平,引用了最高法的最新指导案例,还特别提到了她参与论证的司法解释草案内容。显然,环保协会的律师做了充分准备。
下午两点,民四庭会议室。合议庭三位法官已经就座,赵明担任审判长。苏清越作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列席,面前摆着笔记本和卷宗。
“先讨论程序问题。”赵明开门见山,“上诉人环保协会申请调取新证据——省环保厅近三个月的监测数据,证明鑫旺化工整改后排放仍然不稳定。被上诉人反对,认为二审不应接受新证据。”
“什么理由?”一位合议庭法官问。
“主张这些数据与本案无关,本案审理的是过去的污染行为,整改后的情况不应影响对过去行为的评价。”
苏清越翻到证据目录。省环保厅的监测报告显示,鑫旺化工在最近三个月有三次夜间排放超标,虽然幅度不大,但说明整改并不彻底。
“我认为应该调取。”她开口,“惩罚性赔偿的考量因素之一,是侵权人事后采取修复措施的情况。如果企业整改不到位,甚至继续违法,说明没有真正悔改,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就更大。”
赵明点头:“有道理。而且这些数据涉及公共利益,法院可以依职权调取。”
程序问题讨论完,进入实体审理。争议焦点集中在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上。
“原审法院认为,企业已经整改,且为地方经济做出贡献,所以不支持惩罚性赔偿。”另一位合议庭法官说,“但上诉状引用最高法指导案例指出,‘贡献’不能抵消违法责任。”
“我研究过类似案例。”苏清越打开笔记本,“在‘绿洲化工厂污染案’中,最高法明确指出:企业的社会贡献可以在确定赔偿数额时酌情考虑,但不能成为免除惩罚性赔偿的理由。惩罚性赔偿的核心功能是惩戒和预防,特别是预防再犯。”
她调出那份指导案例的判决书:“本案中,鑫旺化工虽然进行了设备改造,但最近仍有超标排放,说明预防目的尚未完全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惩罚性赔偿仍有必要。”
会议室里安静了几分钟。三位合议庭法官低声交换意见。
“小苏,”赵明最后说,“你写个详细的审理报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