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给你请了西贡最出名的厨师,这桌海鲜绝对地道!”
叶凡点头,“好!”
等大傻离开后。
高晋轻轻关上门。
这才开口,“叶哥,刚才是我疏忽,应该由我来动手的。”
被召唤出来的人,
对叶凡有着百分之百的忠诚。
在这种忠诚之下,
叶凡的安危,比他们自己的性命更重要。
所以高晋才会这样说。
但叶凡摆了摆手,“这跟你没关系,是我自己想动手的。”
如果只是寻常小事,
叶凡也懒得亲自出手。
但有两层原因:
其一,叶凡通过签到获得了力量与形意拳的奖励,
心里难免想试试自己的身手究竟如何。
陈浩南他们这件事,正好成了检验他实力的试金石。
其二,
大傻是他的叔叔!
短短几天,
叶凡已经看得清清楚楚——
这位叔叔是真心实意、掏心掏肺地待他。
他心里,早已认下了这个叔叔。
看见自己叔叔被人推倒在地,他这个做侄子的,亲自出手教训对方,有什么不对?
“好了,不提这事了。”
叶凡吩咐道,“这两天你去注册几家公司,我们不能走黑道,只能走灰道。”
“明白。”
高晋应下。
交代完事情,
两人才下楼与众人会面。
……
就在叶凡一行人享用海鲜宴的同时,
医院里,
陈浩南和大天二终于醒了过来。
“哥。”
一睁眼,
陈浩南就看见站在病床边的大佬。
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哥,这次给你丢人了。”
……
可不就是丢人吗?
这件事,已经在江湖上彻底传开了。
陈浩南作为大佬近来力捧的头马,
刚买几天的爱车,竟在自己老家铜锣湾被人偷走。
这事情……
本来只是小范围流传,
谁知陈浩南不讲江湖规矩——
找不到偷车的人,就去找收车的人。
还直接带人闯进西贡找大傻。
这行为本身在江湖上就已很不地道。
有本事,
车会被偷?
有本事,
被偷之后不去找偷车的人,反而去找收车的?
那是警察的做法,不是江湖人的规矩!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
陈浩南的老婆在外面偷人,
他不去找那个野男人算账,却跑去卖安全套的便利店 ** 。
能不让人笑话吗?
偏偏陈浩南真这么做了!
去也就罢了,
要是打赢了,真把车拿回来,
到时候洪兴社也有面子——
我们洪兴一个小弟,就能打你西贡的头部大佬之一。
说出去,
就是威风!
到时候大傻就算想追究,
洪兴社也不会在意。
你一个搞灰产的人,我给你一杯酒,这事就算翻篇。
真要打?
洪兴社会怕?
在洪兴社的招牌下,再有大佬在后面兜底,
说不定陈浩南几人还能落得个“独闯西贡”
的美名。
至于大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