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罢了。
林顺英说了谎。
她曾经确实看上了江明轩,但在二三十年的生活里,江明轩把她的真心糟蹋得千疮百孔。
周围看热闹的村民越聚越多,林顺英头也不回地走远。
这一巴掌,她替以往的自己感到不值。
什么一时没忍住?
他那些商K小情人,也是鬼迷心窍才有的吗?
赵春华自己要往火坑跳,谁也拦不住。
林顺英是准备回家的,却在村里的田埂上,听到了吵闹声。
那是一片旱地,地里栽种着稀疏的玉米苗。
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娃围困在中间,脸上有着几道抓痕,困住他的是几个稍微年长些的男娃,为首的是村里有名的小霸王二狗子。
“野脚,又去山里寻宝了吧?给我看看,抓了什么好东西!”
“不给!就不给!”那小男孩死死捂着胸口,喊破了嗓子。
二狗子看抢不过来,便一脚踹了过去,“没妈的野种,再不交出来,信不信再揍你一顿!”
“你才是野种!我爸说了,我妈在很远的地方!”
小男孩歇斯底里地吼叫着,却遭来此起彼伏的嘲笑声,“很远的地方?有多远?谁不知道你小时候被扔狗窝里,要不是被池家捡回去,早就死了!”
另一个男娃恍然大悟道,“哦~我知道了,他是狗娘养的!”
“你放屁!”小男孩红了眼,扑上去扭打。
但他寡不敌众,哪里是这些小瘪三的对手,转眼就被摁在地上。
“住手!”林顺英急忙下了田埂,朝着旱地跑去。
几个娃一见大人来,一哄而散,剩下小男娃侧躺在地上,胳膊抬起挡在脸前,还做着方御的姿态。
林顺英有些不敢认,这孩子瘦瘦小小的,和多年后笔挺高挑的样子大相径庭。
当时赵春华嫁去池家不久,池家举家搬迁到县城军区大院,林顺英几乎和这孩子没什么交集。
“孩子,疼吗?”林顺英半蹲,想要去搀扶小娃,小娃却瞪了她一眼,然后撑着泥地,自个站了起来。
他努着嘴,耷拉着一张沾满污泥的脸,没好气道,“不要你管。”
这孩子,大概是伤到自尊了。
林顺英掏出一方蓝色花格子布子,声色柔和地说道,“擦一擦吧,你也不想你阿奶看到你这样,该多担心呢?”
池小宝眼珠子转了转,看向林顺英手里的帕子,犹豫再三,还是接过,闷闷地道了声’谢谢’。
他指甲盖里都是泥,擦着脸,跟调色盘似的,越擦越花。
“我帮你。”
林顺英拿回布子,卷起来,用干净的一角,描绘着池小宝的五官,将泥土一点点擦拭。
池小宝没再反抗,只是眼圈红红的,直勾勾盯着林顺英。
“他们是坏孩子,小宝没做错什么。”
林顺英的话,一语中的池小宝的伤心处,他紧紧咬着唇瓣,但眼泪还是不争气地蓄满了眼眶。
“你会有妈妈的,很快就有。”林顺英疼惜这个娃,看他一脸倔气,全然当自己亲儿子看待了。
谁知池小宝仿若踩到了尾巴,小手蓦然拨开林顺英,咬牙高喊,“我才不要妈妈!不要!”
他撒腿就跑,一边跑,还一边用袖子搓眼睛。
林顺眼看着落在地上的脏帕子,很是无奈。
从前在村子里,总听说赵春华又揍池家那皮孩子,想必,这孩子本就心思敏感,落在赵春华手里,肯定没少吃苦头。
万幸的是,这次换林顺英当他妈妈。
回到家的十来天,池家差媒婆来送过聘礼,三转一响一闸,在这个年代,简直是顶天的配置。
谷巧云忙着给林顺英筹备嫁妆,裁衣裳,做绣鞋。
这么隆重的婚礼,对林顺英而言还是头一次。
前世承包了木材厂,家里捉襟见肘,哪里有闲钱置办这些,到结婚后,常常落江明轩口舌。
说她一穷二白嫁进江家,她的一切都是江家给的。
两口子结婚,平起平坐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