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轩怎么会在这里?
还搞成这副鬼样子?
林顺英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一时间竟有些恍惚。
他身上的衬衫又黄又皱,像是咸菜干一样,领口和袖口都磨出了毛边。
头发乱糟糟地搭在额前,油得能刮下一层油,几天没洗的头发出馊味。
眼下的乌青浓重,整个人都透着一股子被生活磋磨过的颓唐和丧气。
这和她记忆里那个永远穿着时兴的喇叭裤、花衬衫,头发梳得油光锃亮,在村里青年中鹤立鸡群的江明轩,简直判若两人。
前世,她和他离婚的时候,他虽然混蛋,但外表依然是光鲜的。
没想到这一世,没了自己给他收拾烂摊子,他竟然能落魄到这个地步。
“明轩,你发什么呆啊?撞了人道个歉不就行了,磨磨蹭蹭的!”
旁边那个画着浓妆的女人不耐烦地推了江明轩一把,声音尖细,带着一股风尘气。
女人的眉毛画得又黑又粗,嘴唇涂得鲜红,像是刚吃了死孩子。
她穿着一件紧身的红色连衣裙,将身上的赘肉勒出一道道痕迹,脖子上戴着一条细细的假金链子,在阳光下闪着廉价的光。
江明轩被她推得一个踉跄,回过神来,看清眼前的人是林顺英时,脸“刷”地一下就白了,然后又迅速涨成了猪肝色。
他张了张嘴,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尴尬、羞耻、难堪……无数种情绪在他脸上交替闪过,最后只剩下狼狈。
他下意识地想躲,可双脚却像是灌了铅一样,动弹不得。
他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里,以这样一种不堪的姿态,和林顺英重逢。
他眼前的林顺英,穿着一身干净整洁的蓝布衣裳,虽然朴素,但料子挺括,衬得她身形越发利落。
她的头发简单地扎在脑后,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和一张素净秀美的脸。
她没有化妆,皮肤却白皙透亮,一双眼睛清凌凌的,就这么平静地看着他,不带一丝波澜。
她越是平静,江明轩就越是无地自容。
他仿佛成了一个跳梁小丑,在她面前上演着一出无比滑稽的闹剧。
林顺英只是最初愣了一下,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她对这个男人,早已没有了任何感觉,无论是爱,还是恨。
他就只是一个陌生人,一个不小心撞到自己的路人甲。
“对不起。”她淡淡地开口,不是对自己撞到人道歉,而是替他身边那个女人刚才粗鲁的举动而感到抱歉。
说完,她便侧过身,准备绕开他们离开。
“哎,你这人怎么回事?撞了我们就想走?”那妖艳女人不依不饶地拦住了她,一双画着浓重眼线的眼睛,刻薄地上下打量着林顺英。
“穿得一身穷酸样,一看就是乡下来的,懂不懂规矩?”
江明轩的脸更白了,他急忙拉了一把那女人,“行了!少说两句!”
他现在只想快点离开这里,多待一秒钟,他都觉得像是被人扒光了衣服扔在太阳底下暴晒。
“我少说什么?本来就是她撞的人!”女人不服气地嚷嚷,“你看她那样子,八成是进城来卖鸡蛋的吧?明轩,你认识她?”
江-明轩的嘴唇哆嗦着,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认识?何止是认识。
这是他悔青了肠子的前未婚妻!
是为了赵春华那个败家娘们,被他亲手推开的女人!
当初,他以为自己选择了赵春华,就是选择了一条通往富裕的康庄大道。
木材厂老板娘,说出去多有面子?
可结果呢?
木材厂的木头全泡了汤,他们不仅赔光了所有的钱,还欠了一屁股债。
赵春华那个女人,只会哭天抢地地埋怨他,骂他没本事。
两人现在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日子过得鸡飞狗跳。
他偶尔也会想起林顺英。
听说她嫁给了山帽沟那个带了个拖油瓶的池允宴。
他心里还有些幸灾乐祸,觉得她肯定过得不

